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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若干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问题的通知

内财税字[1998]512号颁布时间:1998-06-02

     1998年6月2日 内财税字[1998]512号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局、国税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若干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问题的通知》 (财税字[1992]7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若干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问题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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