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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内蒙古自治区外经贸厅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外经贸部关于境外带料加工装配业务有关出口退税问题的通知

内国税出字[1999]19号颁布时间:1999-05-31

     1999年5月31日 内国税出字[1999]19号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外经贸局,呼盟流通委,兴安盟、锡盟商贸局,巴 盟、阿盟经贸委,二连外经贸委,满洲里贸发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境外带料加工装配业务有关出口 退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7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境外带料加工装配业务有关出口退税问 题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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