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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试行剪角发票的批复
内国税征字[1999]21号
颁布时间:1999-12-21
1999年12月21日 内国税征字[1999]21号 呼伦贝尔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呼盟地区试用剪角发票的请示》(呼国税票管字[1999]451 号)收悉。经研究,同章你盟作为试点地区,对部分纳税人试行剪角发票,但对剪角 的格式全盟必须统一。为避免浪费,应将原非剪角发票用完后方可启用剪角发票。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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