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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征收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通知
宁地税发[2001]39号
颁布时间:2001-03-21
2001年3月21日 宁地税发[2001]39号 各市、县地方税务局,有关县国家税务局,区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征收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01]1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征收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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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典当行业企业所得税征管和收入级次划分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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