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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西安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外交部关于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离任回国进境自用车辆缴纳车辆纳置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市国税发[2005]455号
颁布时间:2005-12-26
各区、县国税局,各直属机构:
现将《
国家税务总局外交部关于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离任回国进境自用车辆缴纳车辆购置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05]180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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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2005年度财行税结算清算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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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地方税务局转发《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减免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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