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9月29日 陕地税函[2004]355号
各设区市、杨凌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各直属机构:
为了进一步加强全省地方税务系统普通发票管理,便于普通发票在全省流通,增
强普通发票的防伪性能,抑制利用假发票进行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规范税收秩序,
堵塞税收漏洞,增加税收收入,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
实施细
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
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按照《
国家税务总
局关于使用干式复写纸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1]610号)和《
国家
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全国普通发票分类代码和发票号码的通知》(国税函[2004]
521号)要求,省局决定对全省地税系统普通发票进行一次换版,现将发票换版工
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版发票的种类
换版后全省地税系统普通发票分为四种类型,即手工填写式发票、定额(有奖)
发票、电脑发票和税控发票。发票的具体类别按营业税9大税目,分不同行业,根据
不同税率设计。新版发票式样详见2004年7月省局编印的《陕西省地方税务系统
普通发票样本》。
二、新版发票的主要特征
(一)为适应我省征管信息化建设,积极做好推广应用税控收款机的准备工作,
便于发票的识别和查询,在新版发票的右上角第一行印有12位发票分类代码,第二
行印有8位发票号码。发票分类代码和发票号码的编制,按省局印发的《陕西省地方
税务局关于统一全省普通发票分类代码和发票号码的通知》(陕地税函[2004]
166号)和《陕西省地方税务系统普通发票样本》的规定执行。
(二)新版手工填写式发票采用国家税务总局指定的具有背涂颜色一次性转移功
能的干式复写纸印制,新版发票具有填开方便,防伪性能强,易于识别真伪,并能有
效地扼制“大头小尾”发票的特点。如普通三联式手工填写式发票,第一联存根联,
背涂浅蓝色,大写金额栏背面加印无色荧光油墨,第二联发票联,背涂浅绿色。发票
填开后,第二联发票联上的字迹显蓝色,第三联记账联上的字迹显绿色,发票联大写
金额数字在紫外线灯光下呈橘红色荧光反映。
(三)新版电脑发票采用彩色纤维防伪复写纸印制。此种纸张肉眼可见分布均匀
的发丝样的彩色纤维,在紫外线灯下可见呈荧光反映的无色纤维。
(四)定额发票继续采用38克水印纸印制,水印纸图案为菱形,中间标有
“SW”字样。
(五)发票联、抵扣联上用红色荧光油墨套印全国统一的发票监制章、发票代码
和发票号码,在紫外线灯光下呈红色荧光反映。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采用喷墨方式印
制的除外。
三、新版发票的印制
(一)新版发票由各市地方税务局负责印制管理(特殊发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
规定的除外)。各地要严格按照《陕西省地方税务系统普通发票样本》中规定的发票
式样、规格、印色、用纸和发票代码编码要求印制新版发票,不得擅自更改。
(二)各市地方税务局应根据发票的使用需求,有计划地印制新版发票的数量,
每次印量应掌握在一个年度内的使用量。
(三)各市地方税务局要严格控制自印发票的审批,对税务机关统一管理的发票
能满足申请自印发票单位业务需求的,不得批准其自印发票。
(四)省局将对全省发票定点印制企业进行一次清理整顿,符合条件的,保留其
印制发票资格。各地要加强对保留下来的发票印制企业的监督管理,尤其要加强对发
票专用纸、防伪油墨、发票成品和废角料的管理,以防发票防伪用品的丢失和被盗。
如当地没有发票定点印制企业的,可选择省内具有发票印制资格的企业印制当地发票。
四、新版发票的启用时间
新版发票自2005年1月1日起启用,旧版发票同时作废。个别市旧版发票已
用完的,可以提前启用新票。
五、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发票是经济往来、商品交易的重要商事凭证,能否
按照统一的防伪措施印制普通发票,直接关系到搞活商品流通,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
济的大问题。各地税务机关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普通发票换版工作的领导,认
真部署,精心组织,抓紧做好实施准备工作,确保普通发票换版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各级税务机关应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宣传媒介和宣传工具,
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加强发票管理的重要意义,宣讲发票管理的有关法规、政策
以及新版发票的特点,提高广大消费者依法使用发票的意识和鉴别真伪发票的能力。
(三)加强对新版发票的管理。发票管理是税收征管的重要内容,也是税务机关
实施税收控管的有效途径。税务机关管住了发票,就等于管住了税收,发票这道防线
一放松,就将给经济领域的违法犯罪打开方便之门,从而导致税收流失。因此,各地
应切实提高对发票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精心组织新版发票的印制和发放工作,做
好新旧发票的衔接管理,加大发票管理力度,推进发票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四)各地税务机关要结合这次换版工作,对本地区普通发票的印制、领购、使
用保管情况进行一次集中检查和清理整顿。对检查出的各类发票违法行为,要严格按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
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各地在发票换版工作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向省局反映。
附件: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全省统一更换新版普通发票的通告
2004年10月1日
为了进一步加强全省地方税务系统普通发票的管理,便于普通发票在全省流通和
识别真伪,增强普通发票的防伪性能,抑制和打击发票领域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进
一步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强化税收征收管理,省局决定对全省地税普通发票进行一
次换版,现将发票换版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新版发票的启用时间
新版发票自2005年1月1日起启用,旧版发票同时作废。个别市旧版发票已
用完的,可以提前启用新票。
二、新版发票的种类
换版后全省地税系统普通发票分为四种类型,即手工填写式发票、定额(有奖)
发票、电脑发票和税控发票。
三、新版发票的主要特征
(一)新版发票的右上角第一行印有12位发票分类代码,第二行印有8位发票
号码。
(二)新版手工填写式发票采用国家税务总局指定的具有背涂颜色一次性转移功
能的干式复写纸印制。
干式复写纸具有以下特点:
1、使用方便,自带复写功能,填开时不需要垫复写纸;
2、易于识别真伪,填写的字迹背涂颜色一次性地转移至下页,填开过的地方无
法重复使用;
3、能有效地扼制开具“大头小尾”发票。
(三)新版电脑发票采用彩色纤维防伪复写纸印制。此种纸张肉眼可见分布均匀
的发丝样的彩色纤维,在紫外线灯下可见呈荧光反映的五色纤维。
(四)定额发票继续采用发票专用水印纸印制,水印纸图案为菱形,中间标有
“SW”字样。定额有奖发票采用彩色纤维防伪纸印制。
(五)发票联、抵扣联上用红色荧光油墨套印全国统一的发票监制章、发票代码
和发票号码,在紫外线灯下呈橘红色荧光反映。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采用喷墨方式印
制的除外。
四、所有印制、使用地税普通发票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按照地方税务机关的规定
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新版普通发票。严禁私印、私售、伪造、变造、倒买
倒卖、转让、转借、涂改、虚开、代开发票,凡不符台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
销凭证。各用票单位原领购的旧版发票,应清点造册,报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核准后,
按照规定的方式进行销毁。
五、各地税务机关要结合这次换版工作,对本地区普通发票的印制、领购、使用、
保管情况进行一次集中检查和清理整顿。对检查出的各类发票违法行为,要严格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
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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