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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财务通则为投资者带来新政策

录入时间:2007-07-02

  【中华财税网2007/7/2信息】新的《企业财务通则》(以下简称“新《通则》”)已于2007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它与《企业会计准则》既相互协调,又互为补充,相辅相成。财务通则是定政策,而会计准则是定方法。如果说新会计准则的关键词是确认、计量和报告,那么,新财务通则的关键词是机制、管理和分配。
  延伸和细化投资者财务管理职责
  长期以来,传统的财务管理模式与运作方式存在投资者和经营者职责范围不清的问题。《公司法》主要是定纲领、原则,也很难对投资者和经营者职责进行详细的界定;投资者在实施财务监管与风险控制方面缺少相关政策依据和有效手段,难以真正履行出资人财务监管的职责。
  新出台的《企业财务通则》在明确国家、投资者与经营者之间的财务管理职权的定性和定位方面有着重大突破。
  新通则从政府宏观财务、投资者财务、经营者财务三个层次,要求企业建立有效的内部财务管理级次,实行资本权属清晰、财务关系明确、符合法人治理结构要求的财务管理体制,体现了管理观念转变和体制的创新。特别是对投资者的财务管理职责在《公司法》的基础上进行了细化和延伸,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基本财务制度由投资者审议批准。新《通则》明确指出企业基本财务管理制度由投资者审议批准,从而规范了整个企业运作的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促进企业财务制度的完善和规范,对维护股东利益有着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第二,企业重大财务事项由投资者决定。新《通则》规定了投资者应对企业重大财务事项进行及时有效地监控,并将企业筹资、投资、担保、捐赠、重组、经营者报酬、利润分配等全部都纳入了重大财务事项范畴。
  第三,财务监督与财务考核由投资者实施。新《通则》明确规定了投资者对经营者实施财务监督和财务考核,改变了经营者和投资者信息不对称状况,使投资者能正确评价经营者的业绩;同时加强企业财务监管,约束企业财务行为,防止财务舞弊和财务风险。 
  第四,财务总监由投资者委派或推荐。新《通则》规定了由投资者向全资或控股企业委派或者推荐财务总监,则使财务管理者能够代表投资者行使财务监督权,保障其相对独立性,以便更好地行使监督管理职能。
  第五,突出投资者对经营者的制约作用,体现了“受托责任观”。新《通则》中明确指出:企业应当依法接受主管财政机关的财务监督和国家审计机关的财务审计;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违反本通则有关规定的,投资者可以依法追究经营者的责任;经营者应当实施内部财务控制,配合投资者或者企业监事会以及中介机构的检查、审计工作。
  新《通则》赋予投资者的财务管理职责,为投资者依法履行财务监管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同时强调,投资者履行财务管理职责与权限时,不可凌驾于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之上。
  构建和完善新型财务管理制度体系
  根据新通则的有关内容,为履行新通则下投资者财务监督职责,急需构建和完善以出资人管理制度为中心的新型的财务管理制度体系。
  首先要完善监管制度。过去由于财务监管制度不健全,部分企业财务行为不规范,财务管理薄弱,会计信息不规范、不可比,不利于投资者对企业的管理和监督,也潜伏着许多财务风险。
  新《通则》明确规定了企业应建立财务决策、预算管理、风险控制的管理体系。在某种意义上讲,新《通则》也是中国版“萨班斯法案”,促进了企业建立财务风险管理制度和财务预警机制。
  围绕监管职责,投资者应对照已出台的监管制度,该修订的修订,该补充的补充,该制定的制定,完善风险管理制度、重大事项管理制度、审计监督制度、资产管理制度等监管制度体系,保证出资人全方位地履行财务监管职责。
  其次是要严格执行规定。随着出资人财务监管制度的陆续出台,投资者和经营者都要在实际中严格执行财务监管制度,加强内部财务监督,及时反映存在的问题,完善相关内控制度。
  出资人应重点加强对监管制度的执行过程的监督,保证制度的贯穿实施,提高监管工作效率,使各项财务监管工作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另一方面,出资人也可以利用财务预算、财务预警等管理工具,监测企业经济运行,控制企业财务风险。
  新《企业财务通则》内容摘要
  第十二条 投资者的财务管理职责主要包括:
  (一)审议批准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企业财务战略、财务规划和财务预算。
  (二)决定企业的筹资、投资、担保、捐赠、重组、经营者报酬、利润分配等重大财务事项。
  (三)决定企业聘请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事项。
  (四)对经营者实施财务监督和财务考核。
  (五)按照规定向全资或者控股企业委派或者推荐财务总监。
  投资者应当通过股东(大)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的内部机构履行财务管理职责,可以通过企业章程、内部制度、合同约定等方式将部分财务管理职责授予经营者。
  第十三条 经营者的财务管理职责主要包括:
  (一)拟订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财务战略、财务规划,编制财务预算。
  (二)组织实施企业筹资、投资、担保、捐赠、重组和利润分配等财务方案,诚信履行企业偿债义务。
  (三)执行国家有关职工劳动报酬和劳动保护的规定,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四)组织财务预测和财务分析,实施财务控制。
  (五)编制并提供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如实反映财务信息和有关情况。
  (六)配合有关机构依法进行审计、评估、财务监督等工作。
  第七十条 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违反本通则有关规定的,投资者可以依法追究经营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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