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税务法规解读 > 正文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解读《浙江省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全面推广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申报工作的公告》

录入时间:2017-11-16

  现将《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全面推广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申报工作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公告》起草背景

  为支持外贸稳增长,进一步优化出口退税服务,加快出口退税进度,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申报试点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17〕176号)的精神,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广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申报工作。为此,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制发了《公告》。

  二、《公告》主要内容

  (一)明确了全面推广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申报的范围。在宁波市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并且出口退(免)税分类管理类别为一类、二类、三类的出口企业,确定属于宁波市开展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申报的范围。

  (二)明确了执行时间。《公告》自2017年11月1日起执行。《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申报试点工作的公告》(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2号)第一条同时废止。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