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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入时间:2017-11-03
一、公告的背景 为保证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按照《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有关规定,制定机关应当对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 二、公告的主要内容 公告公布现行有效文件 150件、全文废止或失效文件33件、部分条款废止或失效文件27件。 三、施行时间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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