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入时间:2016-03-22
一、发布本公告的背景是什么
目前,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已覆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具备了取消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下同)认证的基础条件。为扎实推进税收现代化建设,为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完善税收分类管理,调整了相关系统,纳税信用A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取得销售方使用升级版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可以不再认证。
二、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纳税人取得销售方使用升级版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可以不再进行扫描认证,使用可以连接互联网的电脑,在USB接口插入金税盘或者税控盘按照有关操作登录福建省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逐票或批量勾选再确认勾选,选择用于申报抵扣或者出口退税的增值税发票信息。纳税人仍可进行扫描认证,建议纳税信用A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优先使用更为方便、高效的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替代原有扫描认证的方式。
三、增值税纳税申报事项有哪些调整
由于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将电子底账导入的数据进行勾选确认后回传至税控系统的认证系统,所以取消认证不影响纳税人申报,“一窗式”管理操作流程也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