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入时间:2015-02-02
一、为什么要停止使用《厦门市服务业有奖定额发票》?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从科学设置票种,统一式样的角度出发,结合我市发票管理工作实际,在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后,停止使用《厦门市服务业有奖定额发票》。
二、停止使用《厦门市服务业有奖定额发票》后,厦门市地方税务局有奖发票激励机制有什么变化?
答:厦门市地方税务局自2013年6月21日启用《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刮奖通用机打发票》以来,已形成以使用“刮奖通用机打发票”有奖发票激励为主、“服务业有奖定额发票”有奖发票激励为辅的格局。目前全市起征点以上纳税人均使用《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刮奖通用机打发票》。有奖定额发票因用票数量少,奖金金额小等客观原因,发票奖金激励作用已逐渐弱化。停止使用《厦门市服务业有奖定额发票》后,我局的有奖发票激励机制没有变化,刮奖机打票奖金设置不变。
三、停止使用《厦门市服务业有奖定额发票》后用什么票种替代?
答:停止使用《厦门市服务业有奖定额发票》后,纳税人可到主管税务机关领用《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刮奖通用机打发票》。不具备网络开票条件的纳税人可领用《厦门市地方税务局通用定额发票》,面额为50元(含)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