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入时间:2014-12-22
一、本公告出台背景是什么?
《厦门市营业税差额征税管理办法(2014)》(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于2014年2月26日发布,近九个月来,有些政策已发生变化,有必要对《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二、本公告修订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本公告主要对《管理办法》三个条款进行了修订,一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及厦门实际情况将《管理办法》第四条合法有效凭证的范围进行了修改;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债券买卖业务营业税问题的公告》(2014年第50号)的有关规定对金融商品买卖营业税差额征税规定进行修改;三是根据《关于将电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4〕43号)的规定将电信业有关差额征税规定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