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入时间:2014-11-13
一、问:为什么要制发第一批取消进户执法项目清单公告?
答:为规范我区地税系统进户执法工作,转变税务机关工作方式,解决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多头执法”、“重复检查”等问题,减轻纳税人和基层税务机关负担,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清理进户执法项目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14〕100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税务机关进户执法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4〕12号)要求,自治区地税局成立了规范进户执法工作协调小组,专门负责规范进户执法工作。根据“谁制定、谁清理、谁规范”的原则,各成员单位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已下发的三批次《取消进户执法项目清单》对本级本部门制定的进户执法项目开展清理工作。目前已经确认初步清理结果,现予以发布。
二、问:为什么要取消“税款退税调查核实”项目?
答:《自治区地税系统征管质量评价体系》规定的“税款退税调查核实”项目属于国家税务总局《第三批取消进户执法项目清单》中已取消的“纳税人多缴税款(费)审批调查核实”项目,此项目应作取消处理。
三、问:为什么要取消“企业所得税报批类减免税调查核实、企业所得税备案类减免税跟踪调查”项目?
答:《自治区地税系统征管质量评价体系》规定的“企业所得税报批类减免税调查核实”项目属于国家税务总局《第三批取消进户执法项目清单》中已取消的“企业所得税减免税审批调查巡查”项目,此项目应作取消处理。
四、问:执行中应注意哪些问题?
答:各级地税机关要按照《公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号)的要求,加强税务工作人员的培训及对纳税人的宣传辅导,税务稽查环节要注重对取消项目合法性、真实性的检查,对工作落实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请及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