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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解读《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系统税款缴库退库实施办法(试行)>的公告》

录入时间:2014-10-10

  一、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系统税款缴库退库实施办法(试行)》的背景是什么?

  随着经济发展和税收征管改革的不断推进,税收制度建设越来越规范,税务总局在2014年3月25日发布《税款缴库退库工作规程》(以下简称《规程》),规范了全国税款缴库及退库工作。自治区地税局结合广西的实际情况,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系统税款缴库退库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就税款缴库退库细节进行了明确和规范。

  二、制定《办法》的意义是什么?

  一是完善税收管理制度的需要。根据2014年3月25日发布《税款缴库退库工作规程》(总局令〔2014〕31号)中第五十五条要求,各省税务机关应当根据规程制定本地区的具体实施办法。自治区地税局结合广西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办法》,从制度层面对我们的税款缴库、退库工作制定了标准,规范了税务机关及纳税人的办事流程。

  二是理顺税收征纳关系的需要。随征管改革的推进和税收征缴业务的调整,纳税人的维权意识不断提高,税收征纳关系的处理突显重要。税务机关通过内部文件形式下发的税款缴库退库规定逐渐显露出不足,既未能让纳税人充分了解税款缴库退库流程及要求,也造成税务人员缺少解决税款缴库退库矛盾的依据。自治区地税局在《规程》的基础上制定《办法》,规范了税款缴库退库的流程,明确了征纳双方在税款缴库退库过程中的权利及义务,为理顺税务机关与纳税人的关系定下制度基础。

  三、《办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办法》主要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要求,结合广西地税实际,对以下内容进行了细化:一是协调了《规程》和我区地税系统制定的减免税管理办法、税收优惠实施管理办法之间的关系,确保减免退税事项办理顺畅;二是细化了税款退库的具体岗位职责、明确办理环节的衔接及办理时限;三是明确了税款退库一些特殊情况的处理及所需报送材料格式;四是对税款退库涉及的风险环节做了岗位分设要求。

  《办法》共十九条,内容包括:

  第一至五条 包括制定依据、规范对象、基本原则、税款退库方式等内容。

  第六至七条 对税款缴库及退库出现的特殊情形进行说明并明确具体认定部门的职责、纳税人需要提供材料的格式。

  第八至十三条 明确税款退库的受理地税机关、税款退库受理流程、税款退库审核权限、税款退库审核分工、税款退库审核期限、办理退库或退税抵扣欠税的要求。

  第十四至十五条 明确税款退库一些风险环节的岗位分设要求、税款退库账户特殊情形的说明及纳税人需要提供材料的要求。

  第十六至十七条 明确下级地税机关办理税款退库所需报告上级地税机关的事项及标准制定,地税机关与国库部门对账的要求。

  第十八至十九条 附加解释、规定《办法》实施时间。

  四、对于《办法》中未明确的税款退库受理、核实、批准分工细节、时间,基层地税机关如何处理?

  《办法》中第八至十二条对地税机关在税款退库受理、核实、批准的职责、时间进行了明确,包括地税机关内部能够统一明确的职责。但由于各级地税机关在管理分工方面存在一些差异,一些细节分工、时间不适宜进行全区统一,因此《办法》中要求各市地税局、县级地税局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单位)税款退库的职责分工及时间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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