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税务法规解读 > 正文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解读《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录入时间:2014-10-08

  一、《公告》制定的背景和目的

  为简化小型微利企业备案手续,降低基层执法风险,减轻企业申报负担,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3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发布该公告。

  二、公告主要内容

  公告主要明确了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备案资料的报送问题。

  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型微利企业,只需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时据实填报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等数据,即视同已报送备案资料,无需专门报送纸质资料。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