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税务法规解读 > 正文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解读《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取消网上填报减免税明细表的公告》

录入时间:2014-09-23

  一、为什么取消纳税人网上填报《减免税明细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税收会计减免税核算有关事项的通知》(税总函〔2013〕593号)规定,减免税明细由税务机关在办理减免申报、减免税退税、抵税时的备案或审批内容进行登记。

  二、取消填报的《减免税明细表》,具体是指什么内容?

  此次取消网上填报的《减免税明细表》,是指各税种申报表之外,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在网上办税系统独立设置的《减免税明细表》。该表位于网上办税系统申报表界面下方,通过点击“减免税备案表”或“减免税明细表”按钮进入。

  三、取消网上填报减免税明细表后,纳税人应如何申报减免税情况?

  取消网上填报减免税明细表后,享受减免税的纳税人,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129号)等相关规定,办理减免退备案与审批,通过各税种申报表如实申报减免税情况。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