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入时间:2014-07-02
一、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认真贯彻落实《网络发票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2013年第30号令),进一步提升普通发票管理水平,实现普通发票优化管理,确保在重庆市市小规模纳税人中推广应用网络发票工作有序开展,特制定本公告。
(二)为适应“营改增”工作试行后普通发票管理工作的新变化,满足现阶段普通发票管理工作的需求,对普通发票票种进行适当调整。
(三)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第十条“发票实行不定期换版制度”的要求,本文将新公众防伪识别情况予以公告。
二、主要内容
(一)网络发票推行范围和时间安排
网络发票主要针对使用普通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于2014年4月15日启动,将于2014年7月31日完成。
(二)普通发票票种调整
1.新增票种:规格为76 mm×152.4 mm的通用机打发票(卷式),单联,印色为棕色。该票种从2014年4月15日启用。
2.不再沿用票种:
(1)取消通用手工发票千元版,规格为190m×105mm.纳税人手中结存的千元版通用手工发票可继续使用至2014年7月31日止。
(2) 取消“即开型”手工版刮奖发票即“重庆市商品销售发票”百元版和千元版。该票种即日作废。
3.普通发票纸张和防伪措施
对新防伪纸张进行详细说明,同时规定新防伪纸张从2014年5月1日启用,原有防伪纸张可过渡使用至2014年12月31日。
(三)网络发票票种适用原则
为贯彻“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工作思路,实现纳税人和基层双减负。本次网络发票推广原则上实行一个纳税人只核定一种普通发票,使用一个普通发票开票系统。
1.网络发票通用票种
(1) 通用机打发票平推式190mm×101.6mm规格,三联,通用机打发票卷式(新增)76mm×152.4mm规格,单联,为网络发票通用票种。
(2) 从事或兼营货物运输业的纳税人适用“通用机打发票”210 mm×139.7mm票种。
2.网络发票特殊行业适用票种
从事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国际海运船舶代理业、国际海运业、报关代理业、进出口代理业的纳税人,除核定通用票种外,需同时核定“通用机打发票”241 mm×177.8 mm,四联。
(四)开票程序的衔接
(1)纳税人原有开票方式的衔接:就原来三个开票系统分别进行详细说明。
(2)冠名企业可继续使用自己的开票软件,但必须于2014年9月底前完成通过接口将数据实时传入到我局网络发票系统,实现统一管理和查询。
(五)普通发票的查询
各票种查询特点及途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