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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解读《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第一批取消进户执法项目清单的公告》

录入时间:2014-06-19

  为规范清理我省进户执法项目,省国家税务局征管科技处在汇集各业务处室意见后,与政策法规处、货物与劳务税处联合起草了《关于发布第一批取消进户执法项目清单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税务机关进户执法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4〕12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清理进户执法项目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14〕100号)要求,省国家税务局成立了规范进户执法工作协调小组,并要求成员单位对本级本部门制定的进户执法项目开展清理。根据“谁制定、谁清理、谁规范”的原则,共清理出省级制定的进户执法项目6个以及相关规范性文件依据,于本次一并公告失效。其中“省级制定”指的是依据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规范性文件制定,具体包括:代开普通发票金额较大实地核查;变更税务登记;防伪税控企业专用设备发生丢失、被盗;取消增值税减免税申请实地核查;农民专业合作社税收管理实地核查;资源综合利用备案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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