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税务法规解读 > 正文

消费税实施条例释义与实用指南(九)

录入时间:2009-03-24

【中华财税网2009/3/24信息】  第九条  进口的应税消费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比例税率)

  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进口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

  【释义与实用指南】

  本条规定了进口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的计算公式。

  关税完税价格,是指海关核定的关税计税价格。

  从该计算公式可以看出,进口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的税基既包括关税,也包括消费税本身。这一制度设计主要是和国内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的税基保持一致。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