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国税函[2010]284号颁布时间:2010-09-03
各区国家税务局,各区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各基层分局,局内各单位:
为加强对大企业的税收服务与管理,市局决定将17户企业(集团)作为市局定点联系企业。现将市局定点联系企业名单印发你们。市局定点联系企业日常征收管理的属地原则不变、税款入库级次和归属不变。有关企业(集团)的成员企业,将另行明确。
二O一O年九月三日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定点联系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