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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财法〔2014〕33号颁布时间:2014-04-28
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顺德区财税局,财政省直管县(市)财政局,深汕合作区国税局、地税局,横琴新区地税局,省地税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14、2015年铁路建设债券利息收入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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