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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国税发[2009]339号颁布时间:2009-11-1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以及国家税务总局《欠税公告办法(试行)》的规定,现将广州亚伟教育发展有限公司等欠缴税款的纳税人名单通告如下(见附件1)。名单所列的纳税人应迅速缴清税款,对逾期未缴纳税款的纳税人,我局将依法采取措施予以追缴。
相关附件:欠税纳税人名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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