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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广东大鹏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汇总申报缴纳广州市范围内房产税的复函

穗地税函[2009]503号颁布时间:2009-10-14

广东大鹏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广东大鹏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汇总申报缴纳广州房产税的请示》(粤LNG[2009]138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同意你公司按照规定申报办理房产坐落地的区(市)跨区涉税项目登记的前提下,向番禺区地税局集中申报缴纳在广州市范围内的房产税,申报缴纳时应向番禺区地税局提供广州市范围内各处房产的明细申报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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