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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国和韩国两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第二议定书文本并请做好执行准备的通知》的通知

豫国税发[2006]211号颁布时间:2006-07-31


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国和韩国两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第二议定书文本并请做好执行准备的通知》(国税发[2006]52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做好执行前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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