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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无偿援助疾病控制及免疫项目在华采购货物免征增值税的通知》的通知

豫国税函[2005]53号颁布时间:2005-01-27

       2005年1月27日 豫国税函[2005]53号    郑州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无偿援助疾病控制及免疫项目在华采 购货物免征增值税的通知》(国税函[2005]3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无偿援助疾病控制及免疫项目在华采购货 物免征增值税的通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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