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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澳门企业在内地经营运输业营业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豫国税函[2005]234号颁布时间:2005-05-27

     2005年5月27日 豫国税函[2005]234号    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澳门企业在内地经营运输业营业税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2005]219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在所得税征管中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澳门企业在内地经营运输业务营业税问题的批复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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