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国有企业所得税纳税户清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豫地税发[1999]023号颁布时间:1999-03-16
1999年3月16日 豫地税发[1999]023号
各市、地地方税务局,省直属局,省小浪底直属局,济源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国有企业所得税纳税户清查工作的通知》(国
税发[1999]26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
贯彻执行。
一、要把此次清查工作,做为加强国有企业所得税征管和组织收入的一项重
要措施,切实加强领导,抽调专人,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清查重点,做
好清查工作。
二、要加强和有关部门配合,密切协作,使清查结果真实可靠。
三、在7月10日以前,将清查工作总结和《国有企业所得税所得税纳税户
清查情况统计表》报省局。
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国有企业所得税纳税户清查工作的通知(1999年
2月26日 国税发[1999]26号)(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