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河南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郑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提高警惕密切注意骗税动向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郑国税发[1999]261号颁布时间:1999-07-08

     1999年7月8日 郑国税发[1999]261号 各县(市、区)局、各分局、市直属局:   现将《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提高警惕密切注意新的骗税动向的紧急通知》 (豫国税发[1999]130号)转发给你们,并做出如下补充意见,请一并 认真学习贯彻,遵照执行。   一、严格审核出口退税,防范骗取出口退税行为   市局张新德局长阅文后,作出重要批示:“请王局长阅,流转税处速转发各 县,注意新的骗税动向,严防出问题”。王治中副局长阅文后,批示:“请流转 税处、涉外处阅办,对外贸企业每一单委托出口业务,均要严格审查,心中无数, 决不审批。”对出口退税工作提出了严格要求。各县(市、区)局、分局接文后, 要迅速认真贯彻文件精神,提高对骗税行为的警惕,坚决杜绝骗税发生。今后, 各县(市、区)局、分局在审核外资企业退税时,要注意鉴别单证的真伪,要注 意审查单证间的逻辑关系,必要时深入企业,实地检查。在不能确认排除骗税嫌 疑的情况下,坚决不能审批。   二、在严格审核的前提下,加快出口退税审批进度   今年以来,市局注意到个别县(市、区)局、分局有拖压出口企业退税申报 的现象,有的情况还很严重。为此,市局要求各县(市、区)局、分局要提高对 出口退税工作的认识,充分考虑出口企业的实际困难,采取切实有效的办法,尽 快审批出口退税。今后,凡符合退税条件的退税申报,各县(市、区)局、分局 必须在规定的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尽快上报市局,不得因任何理由拖压出口 退税企业的退税申报。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