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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地税发[2009]94号颁布时间:2009-05-26
市稽查局、征收局,各分局、各市地税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9〕25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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