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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国税局关于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征科便函[2010]5号颁布时间:2010-04-22

各市国家税务局征管科(处)、税政制度科:
  为了做好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现将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一、发票印制计划报送内容
  1、普通发票计划。各省辖市局应分别于每年4月20日和10月20日前,以正式文件将当年下半年和次年上半年的普通发票印制计划报送省局,由省局汇总各地普通发票印制计划,开具《普通发票印制通知书》,组织承印企业印制。
  2、企业冠名发票计划。各省辖市局应于每月5日(遇节假日顺延)前上报上月批准的201×年××月安徽省××市国税局企业冠名发票印制计划表。省局对冠名发票印制计划审核通过后,在每月10日前通知承印厂家印制,承印厂家在月底前完成印制任务。
  3、2010年下半年计划。各省辖市局应于2010年5月10日前报送2010年下半年新版普通发票印制计划表。电子文档放在:FTP\centre\征管和科技发展处\普通发票印制计划\统一发票印制计划目录下。
  二、发票票样宣传公告事项
  为配合新版发票宣传,省局已设计完成安徽省国家税务局新版普通发票票样(在省局FTP\centre\征管和科技发展处\普通发票票样目录下)。请各地将新版普通发票票样张贴于办税服务大厅,并在当地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报道,让纳税人知晓新版普通发票的防伪措施及公众真伪查询方式。
  三、纳税人发票票种核定事项
  根据《安徽省国家税务局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规定,省局已在综合征管软件中维护16种新版普通发票票种代码和分类代码,并制定了代码维护目录,请各地抓紧时间组织人员对本辖区纳税人发票票种重新核定,以确保纳税人7月1日后使用新版普通发票。
  各市应于2011年2月1日前将贯彻实施《方案》的工作情况专题报告省局(征管和科技处)。

附件1:201×年上、下半年安徽省××市国税局普通发票印制计划表
附件2:201×年××月安徽省××市国税局企业冠名发票印制计划表
附件3:安徽省国税系统新版普通发票代码维护目录
                       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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