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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全文废止和部分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皖国税发[2007]105号颁布时间:2007-07-10


各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统一部署,按照“有效、简洁、规范”的清理标准,省局对2006年3月1日以前省局本级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通知如下:
  一、全文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390件
  1.转发总局《关于生产和经营残废人用品用具给予减免税的通知》(税流字[1993]第035号)
  2.转发总局《关于部分轻工产品征免增值税的通知》(税流字[1993]第063号)
  3.转发总局关于《对部分墙体材料免征增值税的通知》(税流字[1993]第124号)
  4.转发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问题规定的通知》(税流字[1993]第369号)
  5.转发总局《关于加强流转税管理严格控制流转税减免的通知》(税流字[1993]第366号)
  6.摘转总局关于对第四十三届乒乓球锦标赛发行“即开型”彩票收入免征税问题的通知(税流字[1993]第386号)
  7.关于放开出厂价格的卷烟征收产品税问题的通知(税流字[1993]第282号)
  8.转发总局《关于降低烟叶产品税税率的通知》(税流字[1993]第514号)
  9.关于校办企业征免税问题的通知(税流字[1993]第161号)
  10.关于中药饮片减征增值税的通知(税流字[1993]第241号)
  11.关于加强新办企业减免税管理的通知(税流字[1993]第365号)
  12.关于碳化硅适用税目、税率问题的批复(税流字[1993]第467号)
  13.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办法的补充通知(税流字[1993]第580号)
  14.关于对乳胶、涂料、铁合金等产品减征产品税的通知(税流字[1993]第125号)
  15.摘转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烧碱产品减半产品税问题的通知》(税流字[1993]第323号)
  16.转发总局《关于石化产品征税问题的补充通知》(税流字[1993]第345号)
  17.关于修正和修改若干越权减免税规定的通知(税流字[1993]第443号)
  18.转发总局《关于对明年(1994年)实行增值税的企业期初存货已征税款的处理意见的通知》(皖税明电[1993]35号)
  19.关于实施新税制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皖税明电[1993]37号)
  20.转发总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办法》(皖税明电[1993]19号)
  21.转发《总局关于外贸企业1994年外贸企业期初存货已征税款处理意见的通知》(税流字[1994]第086号)
  22.转发《总局关于外贸企业1994年外贸企业期初存货已征税款处理意见的补充通知》(税流字[1994]第127号)
  23.转发对小化肥免征增值税后税款退还问题的通知(税流字[1994]第275号)
  24.关于消费税征收范围注释的补充通知(税流字[1994]第080号)
  25.转发总局《关于学校办企业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税流字[1994]第372号)
  26.关于对增值税若干政策问题的补充规定(税流字[1994]第023号)
  27.关于由税务所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补充通知(税流字[1994]第069号)
  28.关于电力产品征收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税流字[1994]第195号)
  29.关于增值税几个政策问题的通知(税流字[1994]第225号)
  30.关于调整电力产品增值税额(率)的通知(税流字[1994]第361号)
  31.关于电力产品征收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税流字[1994]195号)
  32.省国税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有关增值税两个文件的通知(皖国税办[1994]020号)
  33.关于手扶拖拉机底盘适用增值税税率的批复(皖国税办[1994]062号)
  34.关于对以往年度销售货物未作销售处理如何征税问题的批复(皖国税办[1994]164号)
  35.关于对林业部门收取的育林基金和更改基金征收增值税问题的批复(皖国税办[1994]183号)
  36.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增值税管理意见的通知(皖国税流[1994]177号)
  37.关于对粮食加工、调拨征收增值税问题的函(皖国税流[1994]195号)
  38.关于转发《关于商业库存汽油柴油征免消费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皖国税流[1994]233号)
  39.关于进一步明确民政福利企业校办企业已征增值税返还问题的通知(皖国税流[1994]238号)
  40.关于电力企业1994年期初进项税款、本期进项税额审核问题的通知(皖国税流[1994]334号)
  41.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格控制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范围的通知》(皖国税流[1995]283号)
  42.关于印发《安徽省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计税、扣税凭证稽核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皖国税流[1995]399号)
  43.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修订后的《增值税专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的通知(皖国税流[1995]601号)
  44.关于调整电力产品增值税预征额(率)的通知(皖国税流[1995]607号)
  45.关于增值税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皖国税流[1995]641号)
  46.转发总局关于核定卷烟计税价格的通知(皖国税流[1996]297)
  47.转发总局关于认真搞好增值税稽核分析工作进一步强化稽核管理的通知(皖国税流[1996]345号)
  48.转发总局关于生产销售并连续安装铝合金门窗等业务收入征收增值税问题批复的通知(皖国税流[1996]346号 )
  49.转发总局关于补充和修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的通知(皖国税流[1996]029号)
  50.关于学校办企业返还增值税问题的补充通知(皖国税流[1996]273号)
  51.关于粮食企业取得的调粮价差补贴收入征免增值税问题的批复(皖国税流[1996]304号)
  52.关于供电部门收取的集资电费和燃料附加费征收增值税问题的批复(皖国税流[1996]364号)
  53.关于羽绒制品企业收购羽绒等农副产品抵扣进项税额问题的批复(皖国税流[1996]394号)
  54.关于商业企业取得的返利、宣传费等收入征免增值税问题的批复(皖国税流[1996]198号)
  55.关于电力企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问题的批复(皖国税流[1996]262号)
  56.关于外购薄荷原油扣税及其加工产品适用税率问题的复函(皖国税流[1996]319号)
  57.关于印发《安徽省增值税专用发票交叉稽核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皖国税流[1996]352号)
  58.关于国有粮食企业征免增值税问题的通知(皖国税流[1996]383号)
  59.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业企业经营出口业务开具专用税票等问题的批复的通知(皖国税流[1996]515号)
  60.关于印发《安徽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年审办法》的通知(皖国税流[1996]558号)
  61.关于印发《增值税专用发票代管监开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皖国税流[1996]559号)
  62.关于调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的通知(皖国税流[1996]560号)
  63.转发总局关于核定卷烟计税价格的通知(皖国税函[1997]258号)
  64.关于进一步明确农电站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皖国税发[1997]52号)
  65.关于建筑安装企业制售铝合金门窗征税问题的通知(皖国税发[1997]88号)
  66.关于印发《安徽省国税系统纳税人分类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皖国税发[1997]149号)
  67.关于加强对异常申报企业增值税管理的通知(皖国税发[1997]162号)
  68.关于调整电力产品增值税预征率的通知(皖国税发[1997]185号)
  69.《安徽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专项用费征收、使用和管理办法》的通知(皖国税发[1997]228号)
  70.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对销货退回及样品折价增值税处理问题的函(皖国税函[1997]197号)
  71.转发总局关于核定卷烟计税价格的通知(皖国税函[1998]88号)
  72.关于调整国有粮食企业经营食用植物油免征增值税办法的通知(皖国税发[1998]100号)
  73.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期初存货已征税款抵扣管理工作的通知(皖国税发[1998]150号)
  74.关于印发《安徽省资源综合利用生产建材产品增值税免税管理办法》的通知(皖国税发[1998]155号)
  75.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调整烟叶和卷烟价格及税收政策的紧急通知》的通知(皖国税发[1998]165号)
  76.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国务院有关完善小规模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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