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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7号颁布时间:2015-10-26
为加强和改进全省地方税务系统(不含宁波)涉税行政争议预防和化解工作,现将《浙江省地方税务系统预防和化解涉税行政争议实施办法(试行)》予以发布,自2015年5月1日起试行。
特此公告。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2015年3月26日
附件:浙江省地方税务系统预防和化解涉税行政争议实施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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