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国税所[2011]62号颁布时间:2011-07-11
各区县财政局、税务局,各直属税务分局: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3号)、《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沪财税[2010]57号)和《关于印发《上海市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沪国税所[2010]156号)有关规定,经审核确认,上海市慈善基金会等11家单位获得上海市2008年度第二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上海民建扶帮公益基金会获得上海市2009年度第一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上海公安金盾基金会等8家单位获得上海市2010年度第二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详见附件)。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上海市财政局
二O一一年七月十一日
附件:上海市2008年度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第二批单位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