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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沪财税[2009]38号颁布时间:2009-07-06

各区县财政局、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二OO九年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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