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5号颁布时间:2015-06-12
为了规范税务行政审批工作,现将《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辽宁省地税系统行政审批项目的公告》(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7号)、《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涉税备案项目清理结果的公告》(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14号)、《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修订〈关于发布涉税备案项目清理结果的公告〉的公告》(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1号)废止,税务行政审批事项按国务院、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局的现行相关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