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辽宁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辽宁专员办关于召开一般增值税先征后返工作会议的通知

财驻辽监函[2010]4号颁布时间:2010-02-26

辽宁省财政厅、各市财政局(大连除外)、辽宁省监狱管理局、辽宁省劳教局、辽宁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家一般增值税先征后返政策,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尽快在我省试运行一般增值税退税审批管理信息系统二期,我办研究决定召开一般增值税先征后返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地点:辽宁专员办六楼会议室。

  二、会议时间: 2010年3月1日下午1点30分,会期半天。

  三、会议内容:

  1.对我省2009年一般增值税退税工作总结,研究2010年退税工作;

  2.传达《关于试运行一般增值税退税审批管理信息系统二期的通知》(财监便[2010]7号)精神,对试运行的一般增值税退税审批管理信息系统二期进行讲解。

  四、与会单位及人员:辽宁省财政厅、各市财政局(大连除外)、辽宁省监狱管理局、辽宁省劳教局、辽宁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辽宁省财政厅2人,即分管退税工作处室负责人、经办人员;各市财政局2人,即分管退税工作处(科)室负责人、经办人员;辽宁省监狱管理局2人,即监狱企业集团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人、经办人员;辽宁省劳教局财务部门负责人、经办人员;辽宁出版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人、经办人员;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人、经办人员。

  五、有关要求:

  1.请各参会单位携带笔记本电脑一台。

  2.各参会单位在2010年2月26日16:00时前将参会人员名单报会务组。

  六、联系人及电话:

  辽宁专员办一处白凯

  办公电话:24150507  手机:13940290266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六日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