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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扩大企业吸纳就业税收优惠适用人员范围的通知

京财税〔2015〕1762号颁布时间:2016-01-27

各区县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过大企业吸纳就业税收优惠适用人员范围的通知》(财税〔2015〕7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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