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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六税两费”减免惠及吉林八成纳税人

颁布时间:1970-01-01

近日,吉林省委、省政府印发《吉林省推进高水平开放支持政策》,推出5条27项促进开放的政策,部署105项具体举措,为全省推进高水平开放助力。“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施‘六税两费’减免政策”位列其中。

据悉,为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增强小微企业发展动力,税务部门明确“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施‘六税两费’减免政策,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数据显示,“六税两费”减免政策惠及吉林省纳税人总数约80%,覆盖小微企业等经营主体逾100万户。

为确保减免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应享快享,吉林省各级税务部门加强精准推送,通过政策进企业、进商户等多种形式对纳税人进行宣传辅导。同时,对“六税两费”减免采取自行申报享受的办理方式,纳税人不需要额外提交资料、备案和审批,在电子税务局申报即可享受政策。此外,电子税务局申报系统还增加了申报预填等功能,进一步减轻纳税人办理负担。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董国辉表示,吉林省税务部门将按照税务总局部署,落实落细“六税两费”减免政策,同步执行好今年延续和优化实施的税费优惠政策,结合正在开展的“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持续提升服务精细化水平,确保各项税费政策红利精准直达经营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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