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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国税函[2010]64号颁布时间:2010-03-31
各区(县)、地区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办文化企业企业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86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2010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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