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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文化局、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文化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2009年第一批通过认定的动漫企业名单的通知

京文网发[2010]19号颁布时间:2010-01-11

各区县文化委员会、财政局、各区县(地区)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地方税务局、各分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文化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2009年第一批通过认定的动漫企业名单的通知》文产函[2009]262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0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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