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时间:1970-01-01
“湾区之心·税动力十六条”特色服务举措接续推出,南沙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优惠的一系列政策文件先后发布……《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下称《南沙方案》)出台半年来,广东税务部门一项项税收服务为南沙打造成为立足湾区、协同港澳、面向世界的重大战略平台提供重要助力。
《南沙方案》提出将南沙湾、庆盛枢纽、南沙枢纽3个区块作为“先行启动区”,构建“枢纽带动、多点支撑、整体协同”的发展格局。据悉,设在南沙先行启动区且符合条件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可享受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
为充分释放南沙个税政策红利,广州市、南沙财税部门相继出台《广州南沙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实施办法》《广州市南沙区港澳居民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申报指南》,明确南沙个税优惠政策的享受主体、减免条件、申报方式和程序等事项。
“南沙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对港澳居民来说是实实在在的政策红利,我们基地的港澳籍创业青年都很受鼓舞!”新华港澳国际青创中心首席运营官蔡纯真表示。在南沙,“创享湾”等10个港澳青创基地投入使用,累计签约入驻包括新华港澳国际青创中心在内的港澳青创项目团队超过300个。
广东税务部门还积极推进综合保税区一般纳税人试点,优化对航运物流、航运金融、邮轮游艇等领域的专项税收服务,帮助企业提升跨境航运服务资源配置能力。
此外,广东税务部门探索与国际高标准投资和贸易规则机制衔接,其中,增值税多缴退税E管家服务等4项创新成果在广东自贸区联动发展区复制推广,推行新经济新业态全链条式税收管理服务等7项创新举措被推荐参评广东自贸区第八批可复制推广制度创新成果。(岳瑞轩 杨锐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