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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增添“税动力”

颁布时间:1970-01-01

  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印发通知,从提高政治站位、做好定点帮扶、加强东西部协作、深化消费帮扶、加强人才培养、健全长效机制等六个方面,对税务系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出明确要求。

  据统计,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税务系统投入扶贫资金42亿元,引进帮扶资金72亿元,累计派出专职扶贫干部3.42万名,其中第一书记1.05万名,帮扶8782个贫困村、245万贫困人口顺利实现脱贫。与此同时,梳理国家出台的110项支持脱贫攻坚税费优惠政策,发布支持脱贫攻坚税费优惠政策指引,助力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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