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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符合条件的仍可享受契税优惠税率

颁布时间:1970-01-01

  近两日,有不少市民表示,在朋友圈看到有部分房产中介发出“9月1日起购房契税税率将上调”的消息,并称“现行的1%~2%的契税优惠税率将成过去式”。8月4日,自治区税务局回应,广西契税适用税率无变化,契税优惠税率目前仍然有效。

  7月28日,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契税具体适用税率等事项的决定》,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其中明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以下简称契税法)规定,我区契税具体适用税率为3%。

  该消息一出,不少人的朋友圈里出现了“契税要涨,买房趁早”的信息。“听说9月1日起契税税率将上调至3%,购买商品房的契税要上涨,买房要多缴税了。”南宁市民张女士表示,最近在朋友圈看到不少类似的信息,房产中介建议她抓紧时间买房。

  记者了解到,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2021年9月1日前仍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契税税率为3%~5%。1998年10月1日起施行、2021年9月1日前仍然有效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办法》第五条规定:契税税率为3%。

  自治区税务局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契税法实施前后,广西契税税率幅度是一样的,都是3%,并没有变化。

  针对个别房产中介称“1%~2%的契税税率将成过去式”,税务部门表示,这是对政策的误读。买房按1%、1.5%或者2%的税率缴纳契税,是由于符合优惠规定所享受的契税优惠税率。

  自治区税务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契税法9月1日实施后,广西虽然规定了3%的法定税率,但个人购买住房契税优惠税率是以单行文另行发文明确的,契税法中并无规定取消该项优惠,目前也无其他文件出台将该优惠政策废止。这意味着,优惠税率目前仍然有效。今后依然按照此前政策规定实施契税优惠税率,即个人购买住房符合条件的,有的按1%缴纳契税,有的按1.5%或2%缴纳契税。

  针对市民们关心的契税法实施后,个人购买住房缴纳的契税税负是否会提高的问题,自治区税务局明确表示,不会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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