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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24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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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首违不罚”有温度 “柔性执法”有尺度

颁布时间:1970-01-01

  2021年4月1日起,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正式施行,佳木斯市税务局按照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工作部署,深入开展“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以纳税人缴费人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将“首违不罚”政策精准落实。

春风十里见柔情  首违不罚显温情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包括资料报送、纳税申报和票证管理等十项“首违不罚”事项清单,佳木斯市税务局迅速行动,对内组织全系统相关人员深入学习《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的内容及政策解读,加强对一线税务人员“首违不罚”事项清单政策培训辅导,确保每名税务干部都能熟悉该项政策。对于政策执行过程中出现的焦点、热点问题,明确宣传和答复口径。截至目前,对一线税务人员开展各类培训辅导10余次,为做好清单落实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对外将“首违不罚”事项清单通过办税服务厅电子大屏幕滚动播放,通过千名税务干部“进企业、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网络”活动,针对“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内容开展宣传辅导,提高“首违不罚”的知晓度,确保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应知尽知、应享尽享。今年4月1日以来,佳木斯市税务局共办理“首违不罚”事项176次,对违法行为轻微并能够及时纠正的纳税人依法作出不予处罚的决定,既能维护了纳税人的利益,也规范了税收执法行为,让税务执法更有“温度”。

  “首违不罚”是对纳税人非主观故意、轻微涉税违法行为的一次以教代罚,给予其主动纠错的机会,佳木斯市税务局严格遵守“首违不罚”适用条件,综合研判纳税人违法行为,对于不予处罚信息,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黑龙江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进行分析审核,对于严重违法、主动违法、恶意违法行为即便第一次,也照罚不误。通过宽严相济、惩教结合的方式,不断提高纳税人缴费人的遵从度和社会满意度。

  佳木斯市税务局纳税服务科负责人介绍:“实行和推广‘首违不罚’制度,是优化税务执法方式的重要举措,这项制度让征纳关系更加和谐,体现了惩教结合的原则和理念,目的是促进税法遵从,推进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我们在宣传政策时,对首次轻微违法纳税人进行一对一辅导,让纳税人在执法领域感受到人文关怀,同时告知纳税人如果再次发生清单中所列同一税收违法行为,税务机关将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给予税务行政处罚,确保税务执法既有温度又有力度。”

  许多轻微税务违法行为,是由企业疏忽遗漏等非主观因素造成的,多数为首次发生的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未按规定报送有关资料、保管账簿等情形,通过“首违不罚”政策,加深纳税人的对违法行为的思想认识,避免同样错误再次发生,促进税法遵从,获得民心。佳木斯市宝圣达建筑有限公司是“首违不罚”政策的受益者,近日将一面绣着“热情服务沐春风、便民办税暖人心”的锦旗送到税务局,为税务部门的优质服务表示感谢。

  由于佳木斯市宝圣达建筑有限公司办税人员工作疏忽,2021年第一季度的企业所得税未按期进行申报 ,接到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后,办税人员急忙赶到办税服务厅来补申报交罚款,当税务部门工作人员查看系统企业违法记录后,告诉她这次违法行为轻微,符合“首违不罚”政策,经过后台审批,对其免于行政处罚。她惊讶又欣喜的说“真的吗?来之前心里还想着受了处罚,怎么向老板交代呢?没想到没有被处罚,让我感受到税务部门执法的温度,今后我一定会按期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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