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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时间:1970-01-01
日前,财政部等三部门联合发布公告指出,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对生产和装配伤残人员专门用品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公告强调,申报企业生产的商品需在民政部发布的《中国伤残人员专门用品目录》范围之内,并具有与业务相适应的生产装配专用设备和工具等条件。公告显示,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通过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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