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时间:1970-01-01
2016年7月,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全面推开,建立税收与资源价格直接挂钩机制,更好发挥了税收调节功能,促进了资源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3月11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数据显示,“十三五”时期资源税收入共7509亿元,比“十二五”时期增长62.3%,其中2020年为1755亿元,比2015年增加720亿元,年均增长11.1%。
特别是水资源税改革优化了用水结构,有效抑制地下水超采。2020年,北京、河北等10个试点省份取用地下水水量占总水量的比例为33.5%,比改革前2016年的41.5%下降8个百分点;试点省份2020年超采区地下水计税取水量较2016年下降19.3%;改革以来,试点省份超过8000户纳税人不再抽采地下水,转用地表水或自来水,关停自备井超过1.4万余眼。
税收数据显示,“十三五”时期,全国落实包括环保设备在内的投资抵免政策减免企业所得税金额从2015年的23.3亿元增加到2019年的33.5亿元,2020年预计达到35亿元,年均增长8.5%。该政策有效引导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和环保设备的投入,2017年以来全国企业购买环保设备发票金额年均增长14.6%。支持减排税收优惠减税金额2019年增长7.2%,2020年增长6%,与此对应,全国重点税源企业的综合能耗强度(每标准煤/营业收入)同比下降6.6%,一增一降反映引导环保的税收减免政策正向激励作用逐步体现,有效发挥了税收杠杆在控制污染物排放方面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