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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总局:递延纳税推动外资股息再投资超1500亿元

颁布时间:1970-01-01

  14日从国家税务总局了解到,为鼓励境外投资者扩大在华投资,我国自2018年1月1日起对境外投资者从境内居民企业分配的利润用于境内直接投资,实行递延纳税政策,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2020年一季度,全国享受该项优惠的税款比去年同期增长65%,助力股息再投资同比增长35%。

  该项政策实施以来,全国累计享受此项税收优惠的外资企业共1740户次,涉及税款143亿元,推动股息再投资150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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