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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税费保障办法》5月1日起施行

颁布时间:1970-01-01

  从宁夏区税务局获悉,《宁夏回族自治区税费保障办法》以自治区政府令形式正式公布,并于2020年5月1日起施行。这是宁夏首个保障税费工作的地方性行政法规。

  《办法》共四章二十八条,涵盖了保障机制、税费协助等方面的内容,明确了税费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涉税和涉费信息交换制度、建立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制度等;规定了各有关部门协助打击涉税涉费违法犯罪活动等事项;还明确了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向税务机关提供涉税、涉费信息的渠道和范围。

  《宁夏回族自治区税收保障办法》(宁政办发﹝2017﹞52号)同时废止。据悉,修订税费保障办法是进一步完善法治体系、降低征管成本、维护纳税人和缴费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税收质量的有力举措,对全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促进财税收入稳步增长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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