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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体育局关于申请受疫情影响滑冰滑雪场所水电补贴的征集公告

颁布时间:1970-01-01

各区体育局,各滑冰滑雪运动项目经营单位: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 促进中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文件精神,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为做好本市“对受疫情影响的滑冰滑雪场所给予适当额度用水用电补贴”政策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补贴对象

  本次补贴对象为:本市行政区域内,具有合法经营资质(证照齐全,滑雪场所需持有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连续3年面向社会开放的滑冰滑雪运动项目经营单位(滑冰场所指全年运营的室内冰场)。

  二、办理流程

  (一)公开征集。由市体育局向社会发布征集公告。

  (二)企业申请。符合补贴条件的滑冰滑雪运动项目经营单位(以下简称经营单位)登录市体育局官方网站(http://tyj.beijing.gov.cn)下载并需填报《北京市受疫情影响滑冰滑雪经营单位水电补贴申请表》(见附件1),同时提供以下材料的复印件:营业执照、许可证(滑雪场所)及2017、2018、2019连续3年缴纳企业所得税票据。将上述申报材料报送属地区体育局(各区体育局联系电话见附件2)。

  (三)初审与汇总。区体育局负责属地经营单位补贴申请的受理和初审工作,并负责将初审合格的申报材料统一报送市体育局。

  (四)审核与公示。市体育局组织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并按照相关补助标准确定补贴金额,通过市体育局官方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放补贴资金。

  三、有关要求

  (一)各经营单位要如实填报有关申报信息,如果出现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将取消补贴资格,并纳入本市体育市场黑名单。

  (二)符合补贴条件的经营单位应在2020年2月28日前将申请材料报送属地区体育局。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三)此次申报工作处于疫情防控期间,各单位和个人要严格做好防护措施,委派身体健康人员办理,全程佩戴口罩,确保防控责任落实。

北京市体育局

2020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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