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时间:2010-03-10
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关于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产评估机构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08]81号),上海申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向我们报送了申请证券评估资格的相关材料。经初步审核,我们决定受理其申请,现将机构申请情况公示如下:
上海申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7月,法定代表人马丽华;股东为马丽华、陈德兴、刘衡兴、施继荣4人,除施继荣外均为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资本100万元,2009年底净资产437万元;截至2010年1月22日,公司注册资产评估师35人,其中连续执业3年以上的25人;2007年、2008年、2009年评估业务收入分别为723万元、922万元、965万元,三年合计2610万元。
任何知情的单位或个人,如果认为上述机构不符合申请证券评估资格条件的,可以在2010年4月7日之前,通过署名信函、电话实名举报等方式向我们反映。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三号
邮编:100820
单位:财政部企业司
电话:010-68552416, 68552415
我们依法对举报单位及个人的相关信息承担保密责任。
财政部企业司
2010年3月10日